鲜超市全员绩效奖励办法

发布时间:2018-04-12

  生鲜全员绩效奖励办法

  1 适用对象

  1、营运系统:生鲜区全体员工、课长、主管、经理;

  2、采购系统:事业部及区域生鲜采购员、主管、品类经理、经理、品类总监、总监;

  3、营运管控系统:事业部及区域营运专员、营运经理、总监;

  4、物流配送系统:总经理(厂长)

  A、集中加工中心/中央厨房:员工、中工/技师、师傅/主管、经理、品类总监、总监;

  B、分拣中心/分拣站:员工、课长、主管、经理。

  2 考核周期

  经理级(不含)以下人员按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,经理级(含)以上人员按季度为单位进行考核。

  3 绩效奖励核算方法

  1、考核单位:以所在单位生鲜区为考核单位,即只要生鲜区整体业绩达到启动条件,生鲜区成员即可享受绩效奖励。具体为:

  A、营运门店:以生鲜区为单位进行考核,对门店业绩指标负责;

  B、采购、营运管控、物流配送系统:以所在区域生鲜部为单位进行考核,对所在区域整体业绩指标负责。

  2、绩效奖励启动前提条件:生鲜区整体销售额预算完成率>95%、毛利额预算完成率>90%;

  4 取消奖励形式

  1.不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,在履行职务时越权;

  2.任何情况下侵占公司财产;

  3.利用职务之便获取非法利益;

  4.参与任何索贿、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,接受合作供应商的赠送礼品,包括现金、餐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;

  5.如有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工作失误,或考核周期内受到一次口头警告及以上处分的。

  6.严重违反公司《员工手册》相关规定,被停职、降职、解聘辞退的;

  7.如有盘点舞弊(重复录入、擅改数量、以次充好、替代条码、虚增库存等)行为的,相关人员则永久取消生鲜奖励的资格。

  8、奖金发放之日前已离职人员。